招生对象:满15周岁以上
招生计划:100人
专业学制:三年
学历层次:中专
本专业培养音乐表演、音乐基础理论的艺术人才,以及高等院校的艺术系(科)后备生。毕业生面向各级文艺团体、表演机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声乐表演、器乐演奏、戏曲音乐伴奏、指挥以及相关辅导工作。
学校注重师生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定期组织教师、学生的教学演出及校外实践活动,既有教学外延,又拓宽了学生的艺术视野。专业教学在注重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融合的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学模式。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演(合)奏等。
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合格、为艺术事业勤奋学习;
2、 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学习艺术专业的基本条件;
3、 具有良好的艺术素质和较好的文化课基础。
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3月1日—7月30日;
2、 报名地点:各地招生网点或沈阳民族艺术学校;
3、 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主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4、 考务费用:100元(可同时报考两个以上专业)。
考试须知:
1、 专业加试:初试在各报名点或沈阳民族艺术学校进行,复试学生须自备服装、道具、乐器、伴奏带、乐谱,复试分三次在沈阳民族艺术学校进行;
(考生只复试一次,时间任选)
第一次:4月21日
第二次:5月26日
第三次:6月23日
2、 文化课考试(复试合格者参加):参加当地中招统一考试或参加沈阳民族艺术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与专业加试同时进行)。
小学生,语文、数学;
初中生:语文、数学、英语。
录取办法:
进入省中招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或沈阳民族艺术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线、品德操行考核合格,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沈阳民族艺术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入学有关事宜按《入学须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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