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满15周岁
招生计划:100人
专业学制:三年
学历层次:中专
本专业培养话剧、音乐剧、影视等表演艺术人才,以及高等院校艺术系(科)后备生。毕业生面向各级各类文艺团体,从事话剧、音乐剧、影视等表演工作。
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表演艺术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塑造形象的基本能力。教学环节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艺术实践,提高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及表演能力。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
表演技术技巧、台词、形体、化妆、声乐等。
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合格、为艺术事业勤奋学习;
2、 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学习艺术专业的基本条件;
3、 具有良好的艺术素质和较好的文化课基础。
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3月1日—7月30日;
2、 报名地点:各地招生网点或沈阳民族艺术学校;
3、 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主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4、 考务费用:100元(可同时报考两个以上专业)。
考试须知:
1、 专业加试:初试在各报名点或沈阳民族艺术学校进行,复试学生须自备服装、道具、乐器、伴奏带、乐谱,复试分三次在沈阳民族艺术学校进行;
(考生只复试一次,时间任选)
第一次:4月21日
第二次:5月26日
第三次:6月23日
2、 文化课考试(复试合格者参加):参加当地中招统一考试或参加沈阳民族艺术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与专业加试同时进行)。
小学生,语文、数学;
初中生:语文、数学、英语。
录取办法:
进入省中招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或沈阳民族艺术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线、品德操行考核合格,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沈阳民族艺术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入学有关事宜按《入学须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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